妊娠糖尿病孕妇分娩时间
妊娠糖耐病属于一个较为严重的疾病,这个病症对胎儿的影响较大,需要孕妇注意。孕妇分娩的时间也要根据自身的情况来定。如果糖尿病能够得到控制的情况下,可以适当的延长孕期,如果胎儿、孕妇同时出现了并发症,为了不影响到他们的健康,需要尽早的分娩。
妊娠糖尿病在分娩的时候容易导致产程延长,这样就增加了难产,剖腹产的几率。孕妇需要掌握正确的分娩时间,过早或是过晚对孕妇都不利,但是分娩的时间孕妇也比较难掌握,下面就来说说,妊娠糖尿病孕妇分娩时间。
孕妇分娩的时间需要根据孕妇自身的情况来定。如果孕妇不大胰岛素就能控制血糖的妊娠糖尿病孕妇,没有出现任何并发症的情况下,根据医生严格的监测,可以等到预产期的时候再生产。
如果孕妇需要靠胰岛素来控制妊娠糖尿病,血糖控制良好的情况下,没有母体,或是胎儿出现并发症时,经过严格的监测,孕妇也可以坚持到39周以后再生产。如果母体,或是胎儿出现了并发症,则就需要及时的入院采取有效的方式尽早生产。
妊娠糖尿病并且孕妇有微血管病变的孕妇,或是有不良孕史的孕妇,在严格的监护下,也要尽早的采取合理的治疗方法防止出现意外。
选择分娩的方式也要根据孕妇自己的情况来定,顺产,需要孕妇妊娠期糖尿病程度较轻,用药后获得控制,情况稳定,胎盘功能良好胎儿不过大,则可妊娠至足月,经阴道分娩。糖尿病患者决定引产或经阴道分娩者,一定要确定能在12小时结束分娩,因为产程超过16小时,孕妇的糖尿病就难于控制,有发生酮症酸中毒的可能。
妊娠期糖尿病本身不是剖宫产的指征,但通常有巨大胎儿、胎盘功能不良、胎位异常或其他产科指征者,应行剖宫产。有大于10年的糖尿病病史,同时伴随有不良妊娠史的孕妇应该放宽剖宫产指征。 选择性剖宫产手术指征有糖尿病伴严重微血管病变及其他产科指征。孕期血糖控制不好,胎儿偏大尤其估计胎儿体重在42~50g以上者或既往有死胎、死产史者,应适当放宽剖宫产限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