规范的产前检查能够及早防治妊娠并发症和合并症,及时发现胎儿异常,是降低孕产妇和围产儿并发症的发生率及死亡率,减少出生缺陷的重要措施。我国目前推荐的产前检查的孕周一共有7-11次:1、第一次产前检查的时间为妊娠6周-13周+6天,此时建立孕期保健手册,确定孕周,推算预产期。2、第二次产前检查为妊娠14-19周+6天,此时需要做唐氏筛查或无创产前检测。3、至妊娠20周以后开始每四周检查一次,直至孕37周时。4、妊娠37周以后要每周检查一次,直至分娩。根据分娩结束的时间不同,最后产前检查的次数也不尽相同,总体来说为7-11次。有高危妊娠者,可以酌情增加产检的次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