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于妊娠期心脏病致心力衰竭患者的治疗原则是,合理用药、选择合适的分娩方式和时机终止妊娠,是治疗妊娠期心脏病合并心力衰竭的关键处理措施。在对患有
妊娠合并心脏病的患者,进行治疗的时候,首先应该降低患者心脏的前后负荷,同时,可以选用血管扩张剂、强心剂、利尿剂等药物,进行治疗。通过这些药物的治疗,可以进一步减轻妊娠合并
心脏病患者的心脏前负荷,有利于增强患者的心肌收缩力。如果病人已经对心脏疾病,进行处理,或者是患者通过药物调理,就可以暂时不用
手术治疗这类疾病。但是,如果妊娠合并心脏病的患者,还是存在一些症状,甚至引起心衰等表现,就应该及时进行治疗。而且,在必要的时候,有可能需要终止妊娠。在对患者的治疗上,主要是以药物治疗为主。